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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元旦、春节期间不忘廉洁自律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过节专项活动
日期:2016-01-06 点击数: 编辑: 来源: 纪检监察审计科 王海明

201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狠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来营造廉洁过节氛围,院党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风清气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过节的专项活动。

自活动开展以来,医院一是在节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过节的通知》;二是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省、省卫计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重温陕西省卫计委党组印发的《廉洁过节提示卡》、驻委纪检组编撰的《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手册》;三是提出了十三条禁令: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过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元旦、春节”年货节礼与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四是院纪检部门发送廉洁短信,营造廉洁氛围;五是加强公车管理,公务车辆节日期间除承担值班工作任务的车辆外,实行集中封存制度。六是要求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对所管理的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和管理,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报送廉洁过节情况,对发生在本部门(科室)的违反廉洁过节要追究主体责任。七是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公车私用,抓早抓小,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在重要节日节点提醒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廉政防线,过节勿忘廉洁自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思想意识,对公车进行集中封存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节日氛围,使全院党员干部过一个“喜庆、祥和、廉洁、节俭”的双节。